2024年7月12日上午,中共重庆科技大学委员会2024年第27次常委会在办公楼206办公室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黎德龙主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保密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通报相关文件精神。会议指出,保密工作关乎国家安全和利益,关乎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的各个环节,做好保密工作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会议强调,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不断强化师生保密意识,推动学校依法治密工作迈上新台阶,筑牢学校事业发展的保密防线。会议要求:一是由谭勇同志牵头,保密办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涉密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助力学校保密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二是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上级和学校相关保密法规及制度的贯彻落实,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会议审定了《关于启动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请示》,同意党政办公室提出的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会议要求: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按《方案》安排,切实做好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三、会议审定了《关于学校银校战略合作有关事项的请示》,对前期银校战略合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同意与学校目前已开户的中国银行和重庆农商行开展5年期的战略合作,同意计划财务处提出的与银行合作的资源分配方案,同意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协调场地,安排合作银行适时安装ATM设施,同意信息化中心根据银校合作范围加快推进项目准备,本着成熟一批落地一批,利用好银行支持。会议要求:一是由吴松同志牵头,计划财务处负责,抓紧推进学校亚行贷款项目和杨家坪图书馆综合楼处置后续相关工作。二是由谭勇、柏伟同志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抓紧对接市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重要办学资源的争取工作。
四、会议审定了《关于追加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解决2024年报销余额不足问题的请示》,同意追加拨款医疗互助金25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获得互助基金资助教职工的报销费用。会议要求:由校工会负责,按程序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五、会议审定了《关于重庆科技大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建设的请示》,同意科技处提出的11个科研设备更新项目立项方案,同意上述项目按照10214万元进行投资控制。会议要求:由谭勇、柏伟同志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加强与市发改委等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紧做好国家超长期国债的争取工作。
六、会议审定了《关于<重庆科技大学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请示》(以下简称《规划》)。会议要求:由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负责,把好《规划》文字关,按程序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七、会议审定了《重庆科技大学落实“教育强市区县行”工作方案(2024—2027年)》。会议要求:由发展规划处负责,结合学校实际,高质量谋划推进学校落实“教育强市区县行”各项任务,确保上级部署在学校落地落实。
八、会议审定了《关于2024版〈学生手册(修订)〉(以下简称《手册》)学生处修订内容的请示》。会议要求: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会同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及学校法律顾问,进一步把好《手册》文字关和法律关,以适当方式发布实施。
九、会议审定了《关于第三开闭所电力工程(二期)招标工作的请示》,同意开展第三开闭所电力工程项目(二期)建设及招标工作。会议要求:一是由基建处负责,合理把握建设节奏,有序推动第三开闭所电力工程(二期)建设工作。二是由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程序依法合规做好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工作。三是由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负责,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清爽、干净。
十、会议审议了《关于推进学校公共教室智慧化改造及建设项目二期的请示》(以下简称《项目》)。会议要求:由教务处负责,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后,再行上会研究。
十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更新项目立项的请示》(以下简称《项目》)。会议要求: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后,再行上会研究。
十二、会议审定了《关于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同意教务处提出的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方案,同意上述项目按照1.69亿元进行投资控制。会议要求:由教务处负责,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方案,抓紧推动项目建设后续相关工作。
十三、会议审议了《关于校园车行及人行门禁综合管理等 8 个信息化项目的请示》(以下简称《项目》)。会议要求:由信息化中心负责,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论证优化《项目》方案后,再行上会研究。
十四、会议审定了《关于明确学校食品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消防安全总监的请示》。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会议决定:一是刘德绍同志任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朱永利同志任学校消防安全总监,柏伟同志任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总监。二是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食品安全副总监和特种设备安全副总监,具体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管理日常事务。三是各部门、各学院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确定二级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所辖区域的日常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一是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总监和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能职责,面向全校印发实施。二是相关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加强对业务所属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地落实。
十五、会议审定了《关于增设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的请示》。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决定在教务处增设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会议同意在8月31日前,按现行的管理模式运行,即由保卫处统筹,教务处、科技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分头负责;9月1日起,由教务处对全校各二级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各类特种设备(不含电梯)等安全监管进行统筹管理。会议要求:由人事处负责,按程序做好科室增设后续工作。
十六、会议审定了《关于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的请示》,同意公开招聘20名专职辅导员,同意《重庆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会议要求:一是由人事处负责,按程序做好专职辅导员招聘相关工作。二是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招聘工作严谨、规范、有序。
十七、会议审定了《关于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博士工作人员(第二批)相关事宜的请示》,通过了学校2024年第二批博士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会议要求:由人事处负责,按程序做好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相关工作。
十八、会议审定了《关于2024年第三批拟引进人才的请示》,同意:一是引进李辉、吴昊年、刘佳兰、杨垒、刘启昂、朱立华、汪衍刚、李彩虹、蒲越、刘婷婷、李旭、黄沐佳、伍岳、柯改利、张柳青、尤冬梅等16名博士,同意人事处提出的人才引进待遇。会议要求:由人事处负责,按程序做好人才引进后续工作。
十九、会议听取了关于谭伯川借调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工作的汇报,同意谭伯川同志借调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工作,同意人事处提出的关于借调时间、管理考核、借调待遇等派出相关事宜的有关建议。会议要求:由人事处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二十、会议听取了周成裕同志为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助理的汇报。会议要求:由人事处负责,严格按程序做好院长助理任职后续相关工作。
二十一、会议听取了关于谭志恒借调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工作的汇报,同意谭志恒同志借调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工作,同意人事处提出的关于借调时间、管理考核、借调待遇等派出相关事宜的有关建议。会议要求:由人事处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二十二、会议听取了纪委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认为,2024年上半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保障、引领的作用,推动了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了学校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会议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六届市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加强纪律建设,不断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会议要求: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二是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努力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三是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计划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做好对招标采购、基建后勤、师德师风、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推动年轻干部在学习实践中加快成长成才、在增智提能中更好履职尽责,切实为学校事业发展厚植人才根基。
二十三、会议听取了学校思政课建设情况的汇报,对学校思政课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在新一轮岗位聘任中,增设1个教学秘书岗,同意在新一轮职称评审标准调整修订中,思政课教师序列突出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增加党报党刊在成果认定中的比重。会议强调,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主阵地,要大力加强思政课建设,持续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切实担负起培养时代新人、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不断开创新时代思政教育新局面,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十四、会议审定了《关于李志军同志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请示》,同意李志军同志兼任重庆市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协会副会长。会议要求: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程序做好干部兼职后续相关工作。在讨论过程中,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兼职的,本人进行了回避。
二十五、会议审定了《关于部分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的请示》。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结合干部日常工作表现,会议决定:王艳、谭垚、于希南、高论、匡晋梅、温路路6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十六、会议审定了《关于为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中心(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院)配备管理干部的请示》,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决定:一是聘任王迎旭同志为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中心(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院)主任(院长),二是彭军同志兼任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中心(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院)执行主任(执行院长),三是张家伟同志兼任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中心(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长)。
二十七、会议审定了《关于部分处级干部岗位拟任人选的请示》,会议表决通过:蔡苇同志为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院长(主任)岗位拟任人选;谭先锋同志为科技处(产学研办公室、期刊社)处长(主任)岗位拟任人选;刘卫同志为基建处处长岗位拟任人选;刘柳同志为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副部长(副处长)岗位拟任人选;肖前华同志为研究生院副院长岗位拟任人选。会议要求: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程序做好以上拟任人选的公示、任命等后续相关工作。
二十八、会议研究了学校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事宜。因学校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学校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鉴于此,会议决定对班子部分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工具体如下:黎德龙同志分管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赵明阶同志分管发展规划处、审计处,联系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智能数学与自主智能研究中心。谭勇同志分管党委组织部(机关党总支)、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党委统战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协助分管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联系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吴松同志分管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校工会,联系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刘德绍同志分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联系化学化工学院、体育部。贺吉胜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设计与人文学院。刘上海同志分管科技处(产学研办公室、期刊社)、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重庆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联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重庆非常规油气开发研究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朱永利同志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处、智慧创新中心,联系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周雄同志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化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联系冶金与动力工程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重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究院(重庆资源循环利用与碳中和技术研究院)。柏伟同志分管教务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教研究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工程训练中心,协助分管部门:发展规划处,联系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
二十九、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