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精简文件、改进文风,根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拟稿单位(部门)要坚持“一文一事”和“一办到底”的办文原则,原则上需安排专人对发起行文流程的文稿内容和格式进行校核。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行文前原则上应在单位(部门)内先行完成对文稿的会签。各拟稿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绷政治“红线”,守住合法“底线”,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舆情关。行文实行文责自负制,要认真审核行文内容,并明确给出行文意见。要在行文时或签署意见时,明确背景、依据、相关会议研究等情况,提出相关部门会签、领导审核的建议等。
二、规范文稿处置
各拟稿单位(部门)行文时要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提高办公系统公文流转效率的通知》《关于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使用方正字体的通知》《关于规范院处函件格式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公文格式,做到文种正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用词规范,标点正确,实效性强,确保行文文字细节、基本信息准确无误,附件材料齐全、规范。
三、大力精简文件
各拟稿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各拟稿单位(部门)要明确行文的必要性以及发文的名义等内容。对学校研究通过的且需要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文件,行文时要讲究时效性。报送学校的请示或报告,正文原则不超过2000字。对于确需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文件,上报的综合报告原则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原则不超过3000字、请示报告正文原则不超过1500字,部署某方面重要工作的文件原则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工作的文件原则不超过3000字。
四、严格发文流程
各拟稿单位(部门)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办公系统中提起发文流程,准确、全面、完整填写《重庆科技大学发文表单》。如遇涉密文件,由各拟稿单位(部门)定密责任人对涉密文件进行定密处理后,安排专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并如实填写纸质发文表单。发起行文后,各拟稿单位(部门)应对发文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积极主动配合公文流转工作。如遇突发紧急行文情况,各拟稿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和党政办公室沟通处置,以免影响工作。各拟稿单位(部门)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文件的归档工作,归档文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印制后交各单位(部门)归档联系人,各单位(部门)归档联系人应按照学校档案馆要求对文件进行归档处理,各单位(部门)归档联系人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备。
五、强化审核监督
党政办公室将对各拟稿单位(部门)的行文严格把关,维护公文处理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对存在“大修大改、反复修改”问题的行文予以驳回并责成修改完善。对公文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部门),党政办公室将书面督促整改。对发文内容出现严重错误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党政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部门)报送的文件进行汇总、通报,并将各单位(部门)的发文管理工作纳入考评。
特此通知
重庆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